李斯去世时孤独而悲凉的惨状,只能用四个形容作茧自缚!

李斯去世时孤独而悲凉的惨状,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:作茧自缚!一切的一切,都是他自己造成的。

李斯是秦始皇统一六国时的国相用儒家思想评判李斯,是重要的助力。没有他的《谏逐客书》,也就不会有后来秦始皇海纳百川的人才局面,也就不会有秦国最后的统一。但是,李斯这个人,真的说不上是一个好人。他是个“法人”,是一个看似铁面无私、实则心狠手辣的人。他最后的结局,也是由自己的三个选择而决定的。

第一、儒家还是法家

李斯的老师,是大名鼎鼎的荀子,中国古代著名的大儒。但是在学习的道路上,李斯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法家思想。应该承认,荀子并非是正统的儒家思想,他的性恶论已经开始倾向于法家,但是向李斯这样一点儿面子都不留地“背叛师门”,还是需要一定勇气的。

李斯既然选择了法家,自然也就继承了法家思想的两个要点:1、人性不可靠,要用法律管束;2、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不讲情面。他来到秦国,成为丞相之后,必然会让本已经在商鞅带领下,严重法家化的秦国更加的法家化。在强硬的法律面前,谁还会给别人求情呢?不独是李斯,秦国历史上几位被杀的大臣,比如商鞅和吕不韦用儒家思想评判李斯,也同样是没有人给他们说情。秦国的法家文化,就是如此。李斯选择了法家,选择了秦国,也就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。他遭难时没人帮忙,那就别怪别人了,谁让你是法家呢。

第二、当师兄还是当对头

有人曾经说,李斯的人缘不好,所以在被杀的时候没人讲情,这个确实没错。李斯的人品,早就已经把自己败光了。当初用儒家思想评判李斯,秦始皇读到了李斯师兄弟韩非的文章,觉得这是个人才,千方百计地把韩非弄到秦国来。按说李斯和韩非是同学,二人可以携手为秦始皇服务。但是李斯却因为嫉妒韩非的才学,竟然干出了一件违背法家道德的事情:伙同大臣姚贾,陷害韩非,并且亲手献上毒药!

此事一出,李斯的人缘就彻底崩塌了。要知道,法家是诸子百家中,唯一一个只对君主负责、很少顾及官民利益的。也就是说,李斯的一切行为准则必须围绕着对秦始皇有利这一原则。可是,李斯却为了一己私利,把对秦始皇有用的韩非弄死,这不管从儒家的朋友之道还是法家道德上,全都说不过去,是妥妥的“双重标准”。李斯这一行为,无疑让大臣们看清了自己小人的嘴脸。日后他如果出事儿,谁又会帮他呢?

李斯去世时孤独而悲凉的惨状,只能用四个形容作茧自缚!

第三、要权力还是要责任

秦始皇死后李斯去世时孤独而悲凉的惨状,只能用四个形容作茧自缚!,赵高第一次找李斯谈判,想要篡改遗诏、扶立胡亥的时候,李斯是严辞拒绝的。他是宰相,有守护秦国天下、执行皇帝遗诏的责任。但是,赵高搬出蒙毅来刺激李斯,说如果扶苏继位,必然重用蒙家人,李斯的权力和地位难以保证。此时,李斯竟然又小人之心作祟,很轻易地舍弃了自己的责任,选择了和赵高一起分享权力。于是李斯秘不发丧,用鲍鱼掩盖尸臭,同时发出假遗诏,逼死扶苏,囚禁蒙恬蒙毅。朝中大臣确实没人能撼动他的地位,秦国的勃兴速亡,也就在此时注定了。

李斯在选择权力时,吃了赵高的暗亏。赵高把朝廷的权力给了李斯,自己则把胡亥忽悠到了深宫里,只有自己才能见到。于是李斯去世时孤独而悲凉的惨状,只能用四个形容作茧自缚!,赵高就等于掌握了皇帝,也就掌握了最高的权力。李斯权力再大,也不过是个臣子,无法和皇权对抗。所以在日后的行政过程中,赵高的力量一直压李斯一头。等到李斯察觉不对而要直接面见秦二世时,见皇帝的管道已经被赵高彻底封死,李斯只能徒呼奈何。当赵高给他的那顶“欲裂地而王”的帽子扣过来的时候,李斯没有办法向秦二世喊冤。连皇帝都不管的人,底下的朝臣们又有谁会冒着得罪赵高的风险,替他说话呢?

李斯其实很像一个职场里的小中层,表面上光鲜无比,但背地里也很卑微。他只是个简单的人,没有拥抱天下的胸襟,也没有钻营进取的手段。等到倒在高层的博弈中时,才发现自己一无所有。